甘建函〔2020〕137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矿区建设局、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受理的建设工程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gansu.gov.cn)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审查意见分为拟同意和不同意两种,企业可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的“企业维护平台”查询具体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7日。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进行陈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原件,不得更换和补充资料,逾期不予受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厅政务服务处咨询。
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处
邮政编码:730030
咨询电话:0931-8929351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