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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来源:湖北省住建厅-通知公告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根据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20年9月到11月,按《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92号)文件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全省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检查方式

自发文之日起,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对承建工程项目进行全数自查,各市(州)、县(市、区)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本级监管的项目全数检查。各市(州)于10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全部县(市、区)的抽查,抽查项目数量不低于10%。10月到11月,省厅组织对全省17个市(州)和部分县(市、区)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督查,督查项目数量为市(州)本级、所辖1个县(市、区)各1个主体结构施工的在建工程。

检查方式为通过查阅文件、工作总结记录、会议纪要信息和相关资料台账等,督查市、州及县(市、区)住建部门履责情况、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各地住建部门履责情况。主要检查各地住建部门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情况,履行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职责和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二)工程项目各方主体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项目各责任主体执行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施工质量控制及实体质量抽测情况。

(三)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履职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建筑施工许可的办理情况,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责、工程款支付、合同签订等情况,违法转包、发包、分包和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整治情况。

(四)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工程检测市场、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和防高坠行动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四、省级督查分组

省级督查分4个组,每组组长1名,质量、安全、市场成员各1-2名。督查成员分别从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调。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督查宜昌、荆州、荆门、恩施;

第四组督查孝感、仙桃、天门、潜江;

第二组督查襄阳、十堰、随州、神农架林区;

第三组督查黄石、鄂州、黄冈、咸宁;

4个组督查任务完成后重新分组集中检查武汉市。

五、检查要求

(一)各地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实现所有在建项目全覆盖,切实做到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跟踪整改,以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二)在检查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执法,对问题突出的,依法给予严厉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并督办落实。

(三)各地完成检查工作后,要逐级上报检查情况。各市(州)于10月15日前,将检查总结及统计情况分别报送省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人:栗圻文,电话:027-68873805;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联系人:蔡济,联系电话:027-67120972。

(四)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制,各级检查要认真负责,切实起到督促整改落实的作用,举一反三全面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检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轻车简从、务求实效。

附件:

        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检查表.doc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扬尘防治检查表.doc

        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套表.doc

        受检项目工程质量抽查表.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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