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关于印发〈辽宁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建发[2007]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初始注册二级建造师王庆华等272人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申请增项注册二级建造师的徐宏等59人符合增项注册条件,申请重新注册二级建造师的刘微等432人符合重新注册条件,申请初始注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马翠翠等1人符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马翠翠等1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名单.xls
王庆华等272名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xlsx
徐宏等59名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xls
刘微等432名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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