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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核查及执业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2-09来源:四川省住建厅-公示通告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管理,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我厅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及执业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建标发〔2020136号)有关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期开展并完成相关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工作分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和住房城乡建设厅督查三个阶段。

(一)20206月,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工作,撰写《自查报告》,填写《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检查表》和《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表》,准备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成果文件等相关资料

(二)20207月,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开展抽查工作。全省共随机抽查了199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企业注册人员信息、所承担咨询项目的咨询合同、成果文件及相应收入发票进行检查,走访部分项目的建设单位确认申报业绩真实性,了解其对咨询企业提供服务的意见。

(三)20209月,我厅对绵阳、自贡、泸州等市的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督查。

二、检查情况

(一)市场行为方面。市场行为检查情况总体较好。被检查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未发现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转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以分支机构名义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及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合同约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执业成果质量方面。执业成果文件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内容不齐全,缺少编制说明或编制说明过于简单,编制依据不充分,计价表格缺乏项目特征描述,综合单价构成不明确;二是签章不全,缺少成果文件形成时间;三是咨询合同未使用示范文本,造成咨询合同不规范,合同内容不完整;四是审核报告中对项目的情况描述不充分、不完整,审核依据存在作废文号情况;五是二级复核制度流于形式,质量复核不规范。

三、检查结果

(一)各级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各企业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

(二)通过整改,受检199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均达到合格标准。

(三)1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存在违反《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181号)第J-3-04规定的行为,按照规定对该公司作不良行为记录并扣信用分5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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