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青海精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下列这9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企业资质申请。
1、 青海精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玉树州三江源金塔电力建筑有限公司
3、 青海白泽信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 青海子轩通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 青海顺清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6、 青海赢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7、 青海耀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 西宁汇众电子有限公司
9、 青海翔亿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