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查,西藏鑫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升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升级)等资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西藏鑫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将其弄虚作假行为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和“西藏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申请相应行政许可。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