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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推广应用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3来源:辽宁省住建厅-文件通知
 
 
 辽建服[2021]15号

 

关于开展2021年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

推广应用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健康有序地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促进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在我省建设工程中的广泛应用,依据建设部《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继续开展2021年辽宁省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推广应用工作(第二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申报范围:预制构件、钢结构房屋用钢构件、砌体材料、保温系统材料、防水卷材、墙面涂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建筑门窗及配件、防水涂料、塑料管材管件、供热计量装置、新风净化系统、集成墙面、模块化组合房屋,共计15类技术产品。

二、申报事项: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推广应用遵循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单位及申报产品应符合辽宁省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认定条件(详见附件1)。申报采用书面申请方式,须提交纸质《辽宁省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推广应用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申报单位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

三、评审及发证:本着科学、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组织行业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将被列入《辽宁省绿色建筑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并颁发《辽宁省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推广应用证书》。

四、推广应用:列入《辽宁省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推广目录》的技术产品可在我省新建绿色建筑工程、城市更新工程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中优先选用。

五、申报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10月28日。

六、联系方式

    辽宁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春雨 刘策 韩雪峰

   :024-23447658

   :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38301

 电子邮箱:zpstgb123@sina.com

    附件1:《辽宁省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认定条件》

 附件2:《辽宁省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推广应用申报书》

 

 

                        辽宁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3日

 

 

辽宁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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