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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十四五”规划教材选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6来源:住建部-政策发布

  

有关学校、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教材建设工作,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质量,我部组织开展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十四五”规划教材选题申报和评选工作。经过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确定《中国建筑史》等512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十四五”规划教材(以下简称规划教材)选题,现予以发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教材编著者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十四五”规划教材申请书》中的立项目标、申报依据、工作安排及进度,高质量完成教材编写工作。

  二、规划教材编著者所在单位要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十四五”规划教材申请书》中的学校保证计划实施的主要条件,支持编著者按计划完成教材编写工作。

  三、高等学校土建类专业课程教材与教学资源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材委)、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要做好“十四五”规划教材编写的指导、协调和审稿等工作,保证编写质量。

  四、对新工科、新课程、高职本科等教学急需的新专业和新课程教材选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规划教材办公室可会同行指委和教材委在“十四五”期间按程序审核后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十四五”规划教材。

  五、规划教材出版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教材编辑、出版、发行等工作。规划教材封面和书脊可标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规划教材”字样和统一标识。

  六、规划教材编著者或其所在单位会同出版单位从规划教材公布第2年起,每年10月底前将教材编写进展情况或已出版教材样书2套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规划教材办公室。

  七、规划教材原则上应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出版,规划教材编著者应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书稿并提交相关出版单位。逾期未完成的,不再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十四五”规划教材。

  各有关学校、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教材建设工作,做好规划教材的编写、出版和过程管理,为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作出贡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规划教材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建设部大院西北角,邮编:100037。

  联系人:胡秀梅 吉万旺

  电话:010-58337239

  电子邮箱:jiwanwang@163.com

  附件:1.高等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十四五”规划教材选题

     2.高等职业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十四五”规划教材选题

     3.中等职业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十四五”规划教材选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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