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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2来源:安徽省住建厅-厅发文件

建城函〔2021929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合肥市林业园林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重要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抓手。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政策文件精神,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意愿,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坚持低影响更新建设模式,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大规模增建、大规模搬迁,防止大拆大建。

二、把握重点关键

各地要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注重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要按照“体检先行、示范引路、统筹推进”的基本思路,统筹开展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多元化、可持续实施模式。要围绕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品质,积极推动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城市危旧房及老旧厂房改造提升、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城市安全韧性建设、新城建提升、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城市风貌塑造和历史文化保护等工程”,实施以城市片区为单元的系统化更新。

三、开展自查自纠

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对照国家政策明确的底线要求和目标导向,科学制定本地区城市更新相关政策体系,对正在实施或编排的城市更新项目开展自查自评,对涉及大拆大建的项目要坚决彻底整改。各地在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中遇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

              

 

                                                                              20211012

(此件公开发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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