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内涝风险普查工作,根据我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要求,我厅组织编制起草了《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城市内涝风险普查导则(试行)》,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各部门部结合实际,抓紧开展自普查工作。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联系人:张俊杰、谢宇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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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城市内涝风险普查技术导则(试行).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