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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5来源:浙江省住建厅-重要公告

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城管(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我们编制了《浙江省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葛恩燕,0571-89892012,13588800998。

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9日

浙江省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大力开展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中转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一三五、三步走”总体目标,解决生活垃圾中转站规划布局不合理、建设运行技术水平不高、中转能力有缺口等问题,集中开展改造提升,着力补短板、提效能,推动生活垃圾中转站减量化、集约化、规范化,为深化生活垃圾领域改革、打造全国生活垃圾治理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按照《浙江省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技术导则(试行)》有关规定,实施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行动,通过新建、改造、整合、提升等措施,优化转运站点布局,健全与源头分类相衔接的收转运网络,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到2022年底,所有大、中型中转站完成改造提升;到2023年底,全省50%以上的中转站完成改造提升;到2025年底,全省所有中转站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实现规范、环保、智能、安全运作,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活垃圾治理模式。

三、基本原则

——坚持城乡统筹、系统谋划。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区位交通条件、生态环境状况和人口分布情况,按照以人为本、区域协同、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统筹规划、科学论证、合理布局城乡生活垃圾中转站,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整合一批,提升集约化水平。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高效。遵循技术适用、环保达标原则,按照“密闭压缩、降噪除臭、渗滤液处理”三个系统全覆盖的标准,统筹谋划中转站改造提升项目,科学合理选择技术路线和实施路径,确保中转站基础功能匹配完善。

——坚持技术创新、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地埋式、半埋式中转站,鼓励建设与周边建筑和环境相协调的花园式、多功能、多元化中转站;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积极推进第三方专业运维,加快推进数字化监管,全面提升中转站技术水平、转运能力和日常运维管理水平。

四、主要任务

第一阶段:开展全面排摸和评估。

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全面排摸全省生活垃圾中转站规划布局和日常运行情况,针对不同规模中转站建设、运行维护、环境影响等因素,开展综合评估分析,从密闭压缩、降噪除臭、渗滤液处理等方面入手,多维度剖析现有中转站存在的技术短板和瓶颈问题,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排摸工作,并提出初步改造提升方案。

第二阶段:提出方案及项目清单。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环境、人口等各类因素,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科学确定中转站规模和服务区域,明确技术要求,鼓励同步配套建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废弃物等处置设施;有条件的可与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公厕、城管(爱心)驿站、环卫停车场等合建综合体,开辟垃圾分类宣教科普基地专区。于2021年11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活垃圾中转站新(改、扩)建项目实施方案,列出项目表,实施清单化管理。

第三阶段:实施项目建设和改造。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省有关标准规范,学习借鉴省内外好的改造经验和成功案例,按照转运能力匹配和“一站一方案”的原则,统筹建设一批高标准中转站,尤其是新开发区域要提前谋划,合理布局,及时建设;优先开展大、中型中转站建设改造提升,实现“密闭压缩、降噪除臭、渗滤液就地处理”全配套;小型中转站在做好“密闭压缩、降噪除臭”基础上,实现渗滤液合规处理。除直运外,做好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管理,分区收集处理。鼓励建设地埋式或立体式中转站,盘活土地资源。同时,充分考虑极端天气、疫情等突发事件,在场地预留、消杀防疫等方面做好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阶段:建立健全长效管理。

对照相关标准规范,配套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建成一座、验收一座,严格落实定期维护工作机制。同时,运用数字化技术,依托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逐步完善环卫车辆和中转站场界实时监控、进(出)场在线计量、噪声臭气防治、渗滤液在线监测、危险气体(甲烷、硫化氢)浓度预警等系统,有效衔接分类投放端和分类处理端,实施源头追溯、动态监管和定期考核,科学构建生活垃圾中转站的长效运行管理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顶层设计。要与“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规以及“无废城市”创建等相结合,统筹推进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设施建设,制定建设计划和相关标准,总结推广中转站建设和改造提升优秀案例,切实形成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相匹配、覆盖城乡的中转体系。

(二)落实主体责任。要从防范化解风险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舆情管控,全面落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全方位监督工作机制,推动中转站改造提升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强要素保障。要加大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保障力度,整合各方资源,推动中转站改造提升。要鼓励社会资本、专业化企业参与生活垃圾中转站(综合体)规划、设计、建设(改造)、运维和管理,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四)严格监督考核。要加大对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工作考核力度,将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垃圾分类等考核内容。要加强督促检查,对于不作为、慢作为,搞变通的,要及时进行通报、约谈;情节严重的,要问责追责。

附件

浙江省“十四五”生活垃圾中转站新(扩)建、改造提升汇总表

地区

总数

2021年7月底

累计完成

小计

计划完成时限(座数)

2021年底

计划完成

2022年底

计划完成

2023年底

计划完成

2024年底

计划完成

2025年底

计划完成

全省

1528

230

1298

155

327

468

162

186

杭州

197

38

159

12

54

93

0

0

宁波

198

4

194

8

23

163

0

0

温州

259

19

240

56

98

37

31

18

嘉兴

143

35

108

12

41

17

10

28

湖州

39

15

24

3

9

8

4

0

绍兴

139

83

56

1

17

25

13

0

金华

205

3

202

25

24

51

27

75

衢州

81

1

80

6

9

32

33

0

舟山

31

16

15

2

2

4

3

4

台州

72

0

72

15

20

13

21

3

丽水

164

16

148

15

30

25

20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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