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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领域企业第39批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15来源:宁夏自治区住建厅-公示公告

关于建设领域企业第39批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13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jst.nx.gov.cn)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11020日。

申报企业可登陆宁夏政务服务网查询具体审查意见,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截止日期:20211029日)提交陈述申请,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上传电子材料,并寄(送)纸质材料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正规渠道反映,对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或吃拿卡要等问题,可随时进行举报。举报材料应采用书面形式,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请将举报材料寄(送)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纪委派驻厅纪检组或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宁夏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窗口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电话:0951-6982782

监督电话:0951-5030391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11015

 

 

 

 

 

 

 

 

 

 

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名单

序号

申报资质企业名称

工商注册地址

申 请 内 容

申请  

类型

审核意见

一、建筑业企业

1

宁夏硕泰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首次申请

同意

2

宁夏中天建建设有限公司

银川市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首次申请

同意

3

宁夏鑫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卫市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首次申请

同意

4

宁夏俏江东工贸有限公司

银川市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首次申请

同意

5

宁夏文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贺兰县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首次申请

同意

6

宁夏立安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首次申请

同意

7

宁夏众鑫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首次申请

同意

8

宁夏辰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首次申请

同意

9

宁夏成武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贺兰县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首次申请

同意

10

宁夏欣卓工程有限公司

彭阳县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首次申请

不同意

11

宁夏百益科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银川市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首次申请

不同意

12

宁夏亲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银川市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升级

同意

13

宁夏恒楷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灵武市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升级

同意

房地产开发企业

14

宁夏富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银川市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

延续

同意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

15

银川卓都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银川市

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

升级

同意

四、工程监理企业

16

宁夏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川市

工程监理电工程专业乙级

增项

不同意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厅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厅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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