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7来源:吉林省住建厅-政府文件
吉建函〔2021〕1215号
关于开展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的通知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做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改革与实践工作,按照《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培训计划》安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定于2021年11月11~12日组织开展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城镇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22本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网络直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有关单位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本次培训内容为22本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以网络直播的形式授课,具体内容、日程安排及操作见附件。
(一)请于11月1日前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并将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单位发送至jljsbz@126.com。
(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做好本地区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宣贯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岳延玲
联系电话:13756887553
培训地址: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民康路519号)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25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