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自治区住建领域营商环境,我厅对有关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现将清理目录予以公布,其中所列废止的政策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政策性文件清理目录》
2021年11月19日
1 事业单位政策性文件修订及废止情况(公告).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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