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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竞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2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通知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代建中心)负责代建的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项目已具备竞选防雷装置检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单位的条件,现进行公开竞选。

1 项目概况

1.1  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3000 ㎡,建设用地面积 50985 ㎡。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宿舍餐厅楼、文体综合楼、连廊及室外配套设施,其中文体楼、宿舍楼属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教学楼属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2  建设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力德街以南,南邻保全街,西邻巴彦塔拉路,东临古楼西路。

1.3  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2 标包划分

2.1 一标包: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项目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以下简称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

1 最高竞选限价:3万元。

2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按施工现场进度开展监测工作并满足项目要求。

3 防雷装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1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以及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项目电气施工图的要求进行接地装置安装、防雷引下线及接闪器安装、建筑物等电位联接、屏蔽设施、电(浪)涌保护器等规范要求的内容进行检测。

检测完成后按照《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编制规范》(QX/T149-2011)》编制符合要求的防雷装置综合质量检测报告书。

2.2 二标包: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以下简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

1 最高竞选限价:3.9万元。

2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之日止。

3 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竣工环境验收报告编制、组织完成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编制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等要求的一切监测内容,组织专家验收评审,按照专家意见对验收报告进行修改,最终通过专家评审、整理备案材料并完成备案工作,确保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

3 竞选单位须符合的要求

3.1  一标包: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

1 竞选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 竞选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竞选单位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甲级资质;

(2)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且检测能力范围包含防雷装置。

4 竞选单位在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并符合各项规定和相关要求。

5 业绩要求:近五年度每年至少承揽过一项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项目(合同金额无要求)。

注:近五年度是指2016、2017、2018、2019、2020年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  二标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

1 竞选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 竞选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竞选单位在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并符合各项规定和相关要求。

4 业绩要求:近五年度每年至少承揽过一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合同金额无要求)。

注:近五年度是指2016、2017、2018、2019、2020年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竞选报名

4.1  本次竞选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和获取竞选文件,竞选单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自治区代建中心邮箱(nmgdjj@sina.com),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后,自治区代建中心将竞选文件回复至竞选单位邮箱。

4.2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以自治区代建中心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4.3  报名资料:报名时竞选单位须提交下列加盖竞选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

1  一标包: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

(1)介绍信一份(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及证书附表(检验检测能力);

(5)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6)近五年度承揽过的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合同,每年一份(包括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合同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等)。

2  二标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

(1)介绍信一份(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4)近五年度承揽过的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合同,每年一份(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合同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等)。

5 竞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竞选申请文件时间:2021年12月6日上午8:00-9:00,逾期不再接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竞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23室。

6 竞选报价要求

6.1 合同类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6.2 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完成,提交相关技术文件或取得相关部门报备回执后按照财政厅支付流程一次性付清。如财政厅迟延拨款导致甲方付款迟延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6.3 报价依据:竞选单位结合竞选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相关要求,在充分考虑采购服务范围、市场竞争、

工作周期、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进行报价;

4 本次竞选设有最高竞选限价。

7 竞选公告发布时间与媒介

7.1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日。

7.2  发布媒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8 联系方式

代建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楼

联 系 人:陈婷、赵诣、郭东花

联系电话:0471-6512637/6525479

附件:介绍信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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