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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31来源:黑龙江省住建厅-政策解读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工程建设组织形式变革,我们主要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借鉴和参考其他省市的现有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开展工程总承包的实际情况,针对当前推行工程总承包招投标需要规范的重点和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了有关招投标规则。

  一是明确工程总承包两种方式,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

  二是主要规范对象是政府投资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招投标活动,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三是明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具体8项内容。

  四是规定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

  五是工程总承包评标办法主要内容,且宜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是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应明确风险分担的具体7项内容。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黑建规范〔2021〕13号

 

各市(地)、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工程建设组织形式变革,我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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