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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材机价格信息采集发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6来源:甘肃省住建厅-公示公告

各市州、甘肃矿区、兰州新区建设工程造价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水平,做好建筑市场主体服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要求,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开发了《甘肃省建设工程人材机价格信息采集发布平台》,已于20221月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建设工程人材机价格信息采集发布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全局发展观念

根据住建部建办标〔202038号文件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搭建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平台,统一信息发布标准和规则,加强市场价格信息发布行为监管。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从“全省造价一盘棋”的角度出发,按照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统一的信息发布标准口径,统一的信息发布时间节点,统一发布人材机价格信息,充分发挥国有资金投资基础数据的作用,引领企业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增强企业竞争力,提升工程造价事业发展水平。

(一)统一发布规则

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属地信息员库,涵盖造价业务各方及市场,掌握地区的市场价格信息来源,按照《信息价采集发布规则》,根据当地工程建设材料市场行情变化情况,在价格信息发布平台上每2个月发布一次本地工程造价信息,为本地建设工程各方提供及时、有效的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服务。鼓励各地增加发布频率,提高价格信息的时效性,保证发布的信息更能满足社会需求。

(二)统一发布内容

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依照统一的目录和编码要求负责本地(区)价格信息的发布工作,并对所发布的价格信息负责解释。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信息价发布条目,需新增的价格信息条目,报省站统一编码。

(三)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甘肃省建设工程人材机价格信息采集发布平台》采用“互联网+信息采集”的技术方案,集成了信息员管理、任务发布、数据采集、数据甄选、数据汇总、数据平衡、信息价生成等功能模块,实现了省市一体,分级管理,覆盖全省的信息网络互联互动。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系统运行管理,全面透彻了解系统功能配置,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强化信息员的业务指导培训,积极推动我省工程造价管理高质量发展。

二、狠抓落实突出实效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特点开展信息价采集发布工作,以满足社会需求为出发点,了解社会反馈信息,及时调整信息发布。省造价总站将在一季度底对市州信息发布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省进行通报。

三、加强信息队伍建设

各市州要着力加强信息队伍建设,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发布工作,要广泛征集建设工程造价各方信息员,特别是掌握第一手价格信息的施工企业和材料供应商,要动员他们积极提供信息。要把工程造价信息与国有资金投资的关系,工程造价信息与企业的关系说清楚,工作要做细做实,鼓励工程造价各方共同参与信息平台建设,共同享受平台建设带来的益处。信息队伍建设关系到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率,是信息采集发布工作的关键节点,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克服困难,务必把信息队伍建设好。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216日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材机价格信息采集发布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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