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61号
各市(地)住建局、各造价咨询企业: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2号)要求,现就全省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取得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均应填报,填报情况纳入动态信用评价。企业应于2022年3月5日前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www.ccea.pro)填报2021年度数据,于3月11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统计调查表报企业所属市(地)住建局。为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上报数据经后台审核通过后,企业方可打印统计调查表。
二、各市(地)住建局于3月18日前汇总形成填报企业目录,连同企业上报的统计调查表原件,统一报送至省住建厅建筑业管理处。
三、各市(地)住建局要确定专人负责统计调查工作,确保辖区内所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全部上报,请于2月18日前将联系人、联系电话报至省住建厅建筑业管理处。
四、建办标函〔2022〕2号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201/20220107_764016.html
填报业务咨询联系人:范志宏、范延婷
联系电话:0451-82362885、13704503807、15604800034
省住建厅联系人:卢新军
联系电话:0451-53624636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888号
邮政编码:15007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