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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公用公房维修范围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2-02-07来源:天津市住建委-通知公告

《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用公房维修范围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7〕5号有效期届满,为继续做好本市公用公房维修管理,确保房屋安全使用,现修订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公用公房维修范围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以上事项公示7个工作日20222 7日至2022215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电子来信的方式(邮箱szjwfwglc@tj.gov.cn),向我委反映公开征求意见稿存在的问题。

附件:1.情况说明

      2.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公用公房维修范围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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