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人社办发〔2021〕7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厅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21年第22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77份文件,失效26份文件。
附件: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1.废止的行政规范行文件目录.doc
附件:2.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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