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我厅组织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条文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八、三十三条条文进行部分修订,其他条文暂不进行修订。
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于2022年5月27日前,将意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771-2366151;工作邮箱:zjtcjc2115@163.com。
附件: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修
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修订条文对照表及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