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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0来源:甘肃省住建厅-厅发文件

甘建金〔202257


各市(州)、甘肃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现将《2022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2022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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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2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更加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作用。

一、规范缴存管理工作

(一)夯实缴存管理基础。按照必要、审慎的原则,依法依规采集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做好缴存信息维护管理,全面掌握明细数据,补齐数据缺项,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稳妥推进归集扩面。按照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通知》(甘建金〔2021301号)要求,改进缴存机制,扩大制度覆盖面,增强制度普惠性。针对不同性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扩面工作推得动、铺得开,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加快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少缴、欠缴等行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规范提取业务政策

(一)简化租房提取条件。精简提取要件,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仅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交纳凭证;面向市场租赁住房的,仅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证明,不得增加其他材料或限制性规定。优化提取时间,允许缴存职工按月提取。

(二)支持加装电梯提取。加装电梯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的费用。要持续优化政策措施、精简提取要件,压缩办理时限,更好支持缴存人加装电梯提取。

(三)规范购房提取机制。异地购房的缴存职工,应与本地购房缴存职工享有同等提取使用权益,不得拒绝受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不得对异地购房提取设置缴存地、户籍地、工作地等附加条件。针对全省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缴存人及其配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一年内,可凭有效证明材料办理购房提取业务。

三、优化贷款业务政策

(一)优化异地贷款政策。要确保异地贷款职工与本地贷款职工同等享有贷款权益,不得设置附加条件,随意增加借款人贷款成本。充分利用“甘肃省住房公积金区域一体化共享协同平台”,申请人授权后,实现省内跨中心冲还异地贷款本息。

(二)提升贷款服务水平。积极推行按月冲还贷、自由还贷业务。账户余额冲减月还款额,不得限制账户留存余额。首次还款之日起至全部还清贷款一年内均可提取,不再限制提取频次和单次提取金额,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住房贷款本息总额。

(三)取消业务申请表格。办理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时,不得要求缴存人提供《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等各类表格,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由业务系统生成,缴存人现场确认。

四、强化人才支持举措

对各类“陇原人才卡(服务卡)”持卡人适度倾斜,实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持卡人租房提取可不受租房提取额度限制,按照实际房租提取。持卡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符合购房地购房政策、偿还贷款能力要求、个人信用良好等前提下,积极给予政策支持。

五、持续巩固降逾成果

按照《甘肃省防范和治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甘建金〔2021264号)要求,坚持全员行动、上下互动、内外联动,持续开展逾期攻坚行动,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巩固既有工作成效,坚决防止个贷逾期率反弹。要在有效降低个贷逾期率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区个贷风险防控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从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建立配套制度机制、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等方面入手,从源头有效化解个贷逾期风险。

六、切实加强风险防控

(一)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要从银行账户设置、缴存使用政策、增值收益分配和管理、管理制度建设、岗位职责设置、业务标准、操作流程以及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入手,认真排查公积金决策和管理中因政策执行不到位、岗位职责不落实、管理运作不规范带来的廉政风险。要根据不同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状况,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隐患,覆盖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兰州、酒泉要做好中心体检试点工作,其他城市要参照指标体系做好自检等工作。

(二)发挥监管平台效用。严格落实全国监管服务平台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提升风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形成责任清晰、衔接顺畅、追究有力、整改到位的工作机制。要将全面开展监管平台筛查工作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实现内部防控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线上发现问题与线下核查处置相结合,健全公积金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三)做好信息安全防护。按照《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甘建金2021222号)要求,靠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强化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多渠道开展信息安全测评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数据共享使用工作。

(四)推广失信联合惩戒。要尽快建立对公积金合作单位、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的失信行为管理体系,并依托住房公积金区域一体化共享协同平台实现相关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引导公积金合作单位、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诚信申办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

七、持续推进“跨省通办”

要进一步梳理优化与“跨省通办”业务不相适应的各项制度政策,精简材料、压缩环节、提升效率,对尚未实现“跨省通办”的公积金服务事项,积极研究推进开通“跨省通办”模式。按照住建部《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的窗口指导意见》要求,强化能力建设,提升“跨省通办”专窗服务水平;强化督查考核,加强督促指导和服务评价;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推广和解读。

八、加快“智慧公积金”建设

要积极开展与“智慧公积金”平台的对接工作,明确对接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接口开发、测试、上线并完成历史数据采集上传。同时应做好“智慧公积金”平台的应用推广工作,对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智慧住房公积金平台中共享的其他相关部门的数据应及时挖掘分析,对发现的问题、疑点等高度重视认真彻底整改。

九、优化热线运行流程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8号)要求,12329公积金热线与12345热线实行双号并行、保留坐席、提供统一服务。12329公积金热线服务方要完善包括受理、派单、办理、答复、督办、办结、回访、评价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实现企业和群众诉求办理的闭环运行。各地要高度重视12329热线知识库信息采集工作,统筹考虑人员坐席、工作流程、知识库、服务能力等情况,保障热线业务有序有效开展。

十、持续提升统计质量

按照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统计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统计行为,提升统计质量。要进一步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数据在指导业务、加强管理方面的功能与作用。同时,要抓紧开展统计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全面准确向社会披露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3月底前完成本辖区信息披露工作,全省年报信息将于4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十一、强化干部能力提升

加快建立中心内部定期业务集中学习机制,树立业务标兵、学习能手等榜样,建设学习型、研究型中心。不定期开展省内中心间的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将“走出去学”与“请进来讲”相结合,积极参加住建部监管司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视频或现场授课,学习全国先进地区工作经验。

十二、持续提升宣传力度

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主动宣传意识,落实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围绕发挥制度作用、规范业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升服务效能等重点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公开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政策规定和服务举措。要加强宣传稿件报送质量,每月应向《中国建设报》报送宣传稿件不少于1篇,定期向省住建厅门户网站“市州动态”专栏报送特色亮点和好的做法。

十三、持续提升服务效能

按照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相关要求,要制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完善服务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完善设施设备,统一服务标识,优化服务环境,树立良好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形象。20226月底前实现“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等冲还贷业务全程网办。持续优化缴存业务线上办理服务,拓展缴存业务办理渠道,20229月底前全面实现所有缴存业务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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