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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9来源:湖北省住建厅-政策文件
索 引 号01104325X/2022-19563分    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日期2022-06-08
文    号厅头〔2022〕917号效力状态有效
文件名称关于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历史文化名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精神,依据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准确评估名城保护工作情况、保护对象的保护状况,充分运用评估成果,推进落实保护责任,推动经验推广、问责问效、问题整改,切实提高名城保护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要求

2022年开始,各名城每年应开展一次自评估工作,对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实事求是梳理经验、查找问题,形成数据翔实、直面问题的年度自评估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自评估报告应于每年11月底前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结合名城自评估工作,每年对本省所有名城开展一轮评估,形成省级评估报告,并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对特定区域、流域的名城保护情况进行重点评估。

三、评估内容

(一)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和认定情况。对各时期历史文化资源开展普查、调查和评估,推进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等情况。名城内的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等认定公布、设立标志牌、开展数字化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推进应保尽保、应挂尽挂等情况。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公布情况,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登记公布、挂牌保护、建立并动态更新记录档案情况,地下文物埋藏区划定情况;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认定公布情况。

(二)保护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名城保护管理地方性法规、管理规定和保护规则、技术标准等制定和执行情况。名城保护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等相关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备案情况,保护名录建立、各类保护对象的保护范围和必要的建设控制地带划定,以及保护要求落实、保护责任划分等情况。

文物具体保护措施依法公告施行并纳入相关规划情况;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及动态更新情况,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和市(县)域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公布和实施情况;市域范围内,特别是历史城区考古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前置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保护利用工作成效。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情况,包括留而不修、修后未用等空置状况。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加固修缮、消除安全隐患、活化利用等情况。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的保护修缮进展以及环境整治、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基础设施改造等情况。城镇格局、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保护情况,包括历史风貌破坏问题及整改情况。

文物本体保存状况,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情况,以及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情况;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含安防消防防雷)情况;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日常保养情况;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管理情况;文物使用和开放利用的整体情况,文物对公众开放及开放状态情况。

四、成果运用

(一)总结推广经验。对专项评估发现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案例、好做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采取调研、专家评价等方式进行核实评估,予以肯定并宣传推广,对在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可报请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推进问题整改。对专项评估发现的问题,相关名城应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方案要具有针对性,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应高度重视,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加强部门合作,抓好名城专项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推动实现名城保护评估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创新技术手段。各地应积极采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名城工作的动态管理,提高名城评估的效率和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专项评估工作需要,推动历史文化保护数据库、中华文化数据库建设,并做好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和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的衔接。

(三)鼓励公众参与。各地在名城评估工作中,要深入社区、街区调研,加强与群众沟通,广泛征求和听取专家学者、社会团体的意见。鼓励各地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参与名城评估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及时解决在历史文化保护中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群众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

联系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媛:027-68873022 bkc@hbszjt.net.cn

省文化和旅游厅韩秦虎:027-68892383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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