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法〔2022〕7号
各市(地)住建系统归口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工作专班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厅梳理了住建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于6月底前在省厅“四张清单”基础上,结合本地住建领域立法和工作实际,编制本单位“四张清单”。
附件:1.黑龙江省住建系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2.黑龙江省住建系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3.黑龙江省住建系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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