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城函〔2022〕1286号
相关市城市(乡)管理局,长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有关规定,白东东等358名人员通过了我厅组织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2022年白东东等8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名单.xlsx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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