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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组织动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服务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的通知(第1325号)

发布时间:2022-08-02来源:山西省住建厅-工作通知

晋建市函〔2022〕1325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省综改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组织动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服务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鼓励我省建设工程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高参与我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性,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含综改区,下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际需要及隐患排查技术要求,组织动员注册执业人员提供专业支持和技术咨询服务,畅通报名渠道,明确工作内容,可研究出台相关鼓励政策,提高参与积极性,着力解决基层人员配备不足、专业能力偏弱等问题。

二、我省建设工程企业及相关注册执业人员,特别是中央驻晋企业,省市大中型国企和骨干建筑业企业要充分发挥带动示范作用,可通过组建专业团队、派驻专人等方式,协助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本地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特别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整治方案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加快问题解决效率,提升工作质量。

三、各市要为参与本地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注册执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疫情防控和工作生活保障,对在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人员,经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并出具有效证明,可在省厅组织或推荐的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组织动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服务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pdf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2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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