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管规字〔2022〕180号
各市城市(乡)管理局:
为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管理工作,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行为,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关于巩固深化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管理暂行规定.wp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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