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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住建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26来源:山西省住建厅-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9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665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省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个集体为全国住建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王润梅等7人为全国住建系统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张栋超等9人为全国住建系统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山西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sxzjtrsc@163.com

收件单位: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

意见受理电话:0351-3190517(省人社厅表彰办)

              0351-3580068(省住建厅人事处)


附件:关于全国住建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的公示.doc



山西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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