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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国庆假期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2-09-29来源:青海省住建厅-通知公告

各建筑施工企业:

今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极为重要的一年,尤其是即将召开党的二十大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艰巨。在今年省发生的多起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中,充分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劳务人员未经培训上岗作业且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等一系列问题。目前,因极端气象变化而引发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多种风险交织叠加,“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的任务十分艰巨。为确保国庆假期和党的二十大期间我省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形势稳定,现就有关工作提醒如下。

一、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建筑施工企业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汲取事故教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风险意识,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安全与发展,抓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全员安全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施工现场每一个班组,落实到一线每一个操作人员。

、全面开展自查整改,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要针对工程项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自查,重点排查基坑工程、高支模、脚手架、起重吊装及安拆、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即查即改,全面消除安全风险。对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落实“一会三卡”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情况做到每日必查,严格排查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风险点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形成隐患清单和台账,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对已发现且无法及时整改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停工,并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和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遵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整治》要求,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全员安全教育,严格落实每日班前会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讲解岗位操作规程,提升工人的安全防范意识。特别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和转岗工人的安全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违规作业等“三违”情况。切实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坚决杜绝因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做好疫情防控,严格遵守当地政府的防疫要求,组织做好核酸检测、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要加强人员管理,全面落实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和信息化考勤工作,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必要时对工地实行封闭管理。加强自然灾害防范,开展各种自然灾害危险源和工地现场临时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提前做好各类自然灾害防范准备,严格极端天气和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必要时及时停止相关作业并撤离人员。

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要做到每日带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要随时关注疫情和极端天气情况变化,研判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确保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到位。要高度重视应急准备,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做好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实地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当施工工地遇到突发事件时,要及时报告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抢护,做好现场稳控处置。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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