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创建智慧工地项目的积极性,激励企业不断提升智慧工地的建设质量,推动我区住房和城乡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管理的通知》(新建质函〔2021〕92号)《自治区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新建质函〔2022〕1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文件中有关“信用评价、评先推优”的要求,近期我厅通过自治区智慧工地一体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对下发《关于印发<自治区智慧工地一体化服务平台推广使用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建质函〔2021〕20号)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间接入平台、有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依据《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XJJ148-2022)中规定的智慧工地建设条件、功能模块应用和设备的使用要求,对满足信用加分条件的工程项进行核查。
经核查,现对全疆978个满足信用加分条件的工程项目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内,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与我厅安全总站联系。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31日—11月4 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姬维天 吴志勇
联系电话:18999118250 15109000143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