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函〔2023〕50号
嘉峪关市住建局:
你局《关于试点开展嘉峪关市工程建设竣工档案数字化图纸归档的报告》(嘉住建发〔2023〕11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嘉峪关市开展工程建设竣工档案数字化图纸归档工作试点,试点期一年。
二、你局要认真贯彻《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部门关于实行图纸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管理的通知》(甘建设规〔2023〕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数字城建档案系统建设,完善建设项目数字化档案移交检查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数字化图纸档案共享利用应用场景,不断深化建设项目档案数字化改革,提升档案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三、试点过程中要加强档案数据安全和质量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数字城建档案系统安全保障,做好配套硬件资源保障和运行维护工作。要严格落实竣工图档案有关验收管理规定,确保档案数据质量。
你局要加强试点经验总结,及时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我厅将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技术指导。试点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