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情

建督撤字〔2023〕74号

发布时间:2023-06-15来源:住建部-行政处罚

唐显忠:

  经调查核实,你于2014年7月14日违规将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在广州盛达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1日、2022年12月14日延续注册在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36号),你于2023年5月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且自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业查询服务
  • 建筑业查询服务
  • 行业资讯
  • 企业介绍
  • 行业知识
  • 奖项介绍
在线咨询 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