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根据《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新建质函〔2023〕6号)和相关工作要求,检查组于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22日,赴博州、阿勒泰地区、伊犁州及阿克苏地区开展了第五轮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对博州、阿勒泰地区、伊犁州及阿克苏地区9个县(市、区)21家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测机构覆盖率达50%。下发整改通知书20份,执法建议书6份,共发现各类问题215条。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组织部分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检测机构从业人员开展集中培训3场(次),召开片区经验交流视频会1场(次)。
二、存在问题
(一)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仍未杜绝。检查发现,个别检测机构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检测试验存在未经检测出具报告、未到破型即停止检测、以一块试样强度代表一组试样强度等问题。如阿克苏翔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已进行抗压强度检测的C30混凝土试块再次检测仍可压至41.6Mpa,结果真实性、准确性存疑;伊犁鹏远建材检测有限公司已完成抗压强度检测的C20混凝土试块无试验痕迹,对其再次进行抗压强度检测时,破型值达50Mpa,见证取样过程及送检样品真实性存疑,以上两家检测机构涉嫌未经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瑞成建筑建材检测有限公司、伊犁润业建筑材料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未配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开展相应检测试验,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新疆科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检测合同、检测视频与检测报告不对应、报告发放无委托方签字确认、检测档案管理混乱,检测报告真实性无法溯源。
(二)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编写不规范。阿勒泰建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编号2023JK05193报告水泥抗压抗折试验数据与设备准确度不一致,编号2023JK05667报告导热系数无尺寸数量过程数据、无参比板校准记录;布尔津县津华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编号2023F00086报告石子样品质量数据可疑、编号2023D00079报告无水泥质量称量设备、量水器、秒表等设备信息,无凝结时间测试过程信息;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鑫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编号2023-TG000019报告压实系数错误、编号2023-QK00008报告蒸压加气块无含水率试验过程信息;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瑞成建筑建材检测有限公司编号2023L00013报告一层回填试验数据不符合规范要求、编号2023N00012报告混凝土配合比缺少7天、28天试验数据,直接出具了实验结果;伊犁诚远建材检测试验有限责任公司编号23-HJ-385报告检测日期与仪器使用日期不一致;阿克苏水务集团金昇建材检测有限公司编号2023T00020报告压实度原始记录无计算公式、编号2023JSJ03131报告蒸压加气块含水率试验过程不完整;新疆春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编号TS-00102023JS0013报告检测方案缺少图纸信息、使用标准名称错误、编号2023-GJ000003报告重量偏差无测试过程数据、实测直径数据与设备准确度不符。
(三)检测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存在漏洞。检测机构不同程度存在仪器设备摆放及使用不规范、缺少相应试验仪器设备等问题。如阿勒泰鼎信建材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布尔津县津华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霍城县筑城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低温箱、煮沸箱、抗压抗折试验机摆放在错误检测室,不符合环境要求;博州恒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缺少水泥标准稠度量水器、防水卷材耐热性用读数放大镜;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恒星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伊犁诚远建材检测试验有限责任公司、伊犁润业建筑材料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压力机、击实仪等仪器设备基础未固定;阿克苏翔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压力机未安装安全防护网、丙烷及煤气罐气瓶安全使用存在隐患。
(四)检测从业人员能力水平有待提高。检查发现,检测机构普遍存在检测从业人员能力不足等问题,各地(州)偏远县更为突出。检查组针对检测报告内容、检测方法、相应仪器设备进行询问时,检测试验人员对其试验并签发的检测报告无法进行完整解答,标准规范掌握不透彻。如福海县质胜建材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瑞成建筑建材检测有限公司、伊犁科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新疆天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试验人员编写检测报告时法定计算单位书写错误;阿勒泰建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布尔津县津华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博州恒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伊犁鹏远建材检测有限公司、阿克苏水务集团金昇建材检测有限公司不同程度存在检测结论不满足规范标准要求的问题。
(五)属地主管部门责任履行不到位。从检查整体情况看,各地普遍存在地州级监管能力较强、县(市)级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末梢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阿勒泰地区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推动力度不足,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有效监管成效不明显;博州对检测机构监管呈现疲态,监管力度不够、创新手段不足、监管能力较弱,监管成效有待加强。
三、四地(州)整体情况分析
伊犁州:总体来看,伊犁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检测机构监管力度大、监管手段创新、监管能力较强。地县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能够较好地对检测机构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检测机构方面,市场整体优劣差异不明显,地区优秀企业带头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检测机构监管力度较大、监管水平较高,但县(市)级监管部门仍不同程度存在专业水平不高、监管能力不强等问题。此外,兵地检测机构在业务承揽方面存在地域交叉的情况,监管方面存在监管疏漏问题。检测机构方面,已形成规模较大、业务能力水平较高的地区标杆企业,能够较好地为监管部门提供专业力量支持,行业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加强。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地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检测机构监管主动性强、积极性高,成效比较明显,但在监管能力方面有待提高,特别在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尚需加大力度。检测机构方面,阿勒泰地区检测机构整体规模较小、检测能力水平不高、检测人员学习能力不强,能够承揽的检测业务范围较为单一,市场整体发展较为缓慢。
博州:博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检测机构监管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信息化监管水平低,监管能力偏弱等突出问题。检测机构方面,行业整体建设水平不高,实验室信息化改造不到位,建筑主材检测数据自动上传功能与要求有差距。
四、工作要求
(一)博州、阿勒泰地区。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经验教训,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聚焦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突出问题,强化对辖区内检测机构尤其是分支机构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惩虚假检测及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松劲心态,不断提升监督人员监管能力水平,强化辖区内各级监督部门监管责任意识,常态化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学习,不断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
(二)伊犁州、阿克苏地区。一要保持对辖区内检测机构专项治理高压态势,持续加强检测机构监管力度,结合本次检查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辖区内检测行业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有效治理措施,确保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要认真总结本年度检测专项治理成果,研究制定下一年度检测行业监管措施,充分利用冬闲时机,组织开展交流互学活动,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
(三)其他地区。要对照本次检查存在问题,举一反三,查找本地区薄弱环节,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要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持续深入开展检测机构专项治理,加强对检测机构资质、人员能力、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尤其是检测机构信息化及分场所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把检测市场规范好、检测人员行为约束好,以实际行动保障工程质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博州、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审核汇总后形成书面工作报告(加盖公章)并附印证资料,于2023年12月30日前报我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