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防范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的警示函》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
一是做好风险辨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单位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各类工作场所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并在相应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
二是加强特殊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对于涉及硫化氢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清理清淤、检维修作业,要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人员进行审批。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监护人员要进行全程监护,与作业人员保持实时联络,不得离开作业现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参与作业。
三是加强承发包管理。对存在涉及硫化氢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包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承包单位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是强化应急救援。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针对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并进行演练效果评估。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务必使从业人员掌握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应对,避免盲目施救。
五是加大教育宣传培训力度。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不同途径、多种方式,加大对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硫化氢等气体危害及防范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提升本单位人员对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防范工作重视程度和安全意识。
二、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上述重点工作全面排查本单位有限空间和具体点位的安全隐患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立整立改,确保隐患清零。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各区住建委要充分认识做好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摸清辖区内涉及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风险隐患项目底数,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坚决遏制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市、区两级住建执法部门要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求立整立改,确保隐患“见底清零”,对监督执法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请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各区住建委于10月25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住建委安全应急处,我委汇总后上报市委会办公室。(邮箱:szjwjszlaqc@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