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公共服务局:
为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2024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安排,我厅对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资格条件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并结合日常监管、勘察设计行业统计调查填报等情况,从全省13个市及雄安新区共抽取164家工程勘察设计企业、22家施工图审查机构,采取网上核查、现场查阅等方式对其资质资格条件进行检查,重点核查企业现有技术人员、注册人员条件、数量及技术装备等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受检企业按要求提供受检资质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录入了检查信息。
二、检查结果及存在问题
经查,164家受检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中,符合要求120家,不符合要求32家,未按要求接受检查10家,申请注销2家。22家受检施工图审查机构中,符合要求20家,不符合要求2家。
本次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未按要求接受检查的企业,原因分三类:一是部分企业预留地址、联系方式有误,主管部门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二是部分企业取得联系后,始终未提交迎检材料;三是部分企业频繁变更注册地址,涉嫌逃避检查。
三、整改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对监督检查中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自通报公布之日起算,期限2个月;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接受检查的企业,应于本通报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由企业法人带相关资料到注册地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接受检查。企业整改合格前,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上述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进行复核,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资质由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注销资质;资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依照有关规定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处理。
附件:1.不符合要求及未接受检查企业名单
2.申请注销企业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