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春市、上饶市城市管理局,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赣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赣安办字〔2024〕117号)要求,加快建立完善全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狠抓工作落实。指导督促辖区内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在2025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压实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责任,将奖励经费纳入安全生产费用保障,明确机构和人员专门负责相关工作,确保各项规定落实。
二、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多种形式,通过张贴海报、展板、发放宣传册等途径,广泛宣传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及时归纳总结工作做法,宣传典型经验,定期公布相关案例,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学习、认识、实践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将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等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强化监管执法,对未按要求建立和推进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对推进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不积极的企业,纳入重点督查检查企业清单。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
附件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
奖励实施机制主要方面
一、明确报告内容
积极鼓励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工人(含临时聘用、劳务派遣人员)等从业人员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燃气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相应资质人员作业。燃气从业人员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供应不具有标准要求警示性臭味燃气;配送瓶装液化石油气不符合规范等。
(二)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包括燃气场站未按相关规范标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燃气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燃气管道和设施带病运行,存在管道腐蚀、破损、老化,调压设备故障、仪表显示异常,燃气储存容器超压、超温,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未定期校验或失效等;未落实燃气管道巡检;液化石油气钢瓶存储不符合标准;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篡改、隐瞒、销毁相关数据、信息等。
(三)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包括燃气场站消防不符合规范;燃气管道和设施周边有第三方施工活动可能危及安全;燃气设施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建有占压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除确需穿过且已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外,输配管道在地下构筑物内敷设等。
(四)管理的缺陷漏洞。包括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未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未开展应急演练;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安全培训教育走过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用户安全用气指导不到位等。
二、明晰报告途径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在企业内部醒目位置公示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实施机制,确保所有从业人员知悉。要设立受理事故隐患内部报告的机构,至少确定1名人员负责管理。要明确受理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途径,简化报告程序、畅通报告渠道,可采用内部信息化系统、电话、微信、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受理,让从业人员清楚“向谁报告、怎样报告”。
三、认真核查整改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有关责任人应第一时间启动核查,确保每件报告核查到位。核查属实的立即整改,避免整改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需制定“五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资金保障、整改期限、应急处置措施)整改方案,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整改情况。
四、及时实施奖励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在安全生产费用中提取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资金,对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行为及时进行奖励。要将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鼓励“报告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对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要加强报告事故隐患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结合实际,对报告事故隐患取得成效的个人,在评优评先及人员奖励、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强正向激励。不得借机限制报告人员权利,或借故打击报复。
五、建立清单台账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对报告的各类事故隐患做好记录,形成报告奖励清单台账,如实记录报告的时间、部位(场所)、问题、核查整改及奖励等情况,实现事故隐患的报告、核查、整改、奖励等各环节闭环管理。奖励资金领取情况由报告人员签字确认。
六、注重结果运用
注重加强对从业人员报告隐患情况的分析,举一反三研判现场管理、责任落实、设备设施、工艺技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七、强化教育培训。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教育培训,将事故隐患识别标准及内部奖励制度纳入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提升从业人员对本单位、本岗位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营造“人人学安全、人人找隐患、人人享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