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评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营商环境建设局,三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重点园区管理局(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消防审验工作质效,规范特殊消防设计评审工作,保证评审环节的合法、公正与科学,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修正)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海南省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评审管理规定(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海南省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评审管理规定(试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