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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5-20来源:江苏省住建厅-通知公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329日至5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开展了巡视。202492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党组坚持把抓好省委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全面认领巡视反馈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见行见效。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一时间向下一级党组织印发巡视反馈意见、厅党组书记在巡视反馈会上的讲话等文件,统一全厅思想认识。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剖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一体推进、一体落实。

二是全面强化组织推动。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推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综合整改、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三个整改工作专班,协调联动推进整改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整改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形成工作闭环。

三是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全面认领巡视反馈问题清单,并细化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员厅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处室、单位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坚持统筹兼顾、上下贯通,与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动协同发力,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系统整改。

四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多轮穿透性剖析,推动“举一反三”全域整改。对短时间能够整改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多次开展“回头看”,确保达到整改要求、解决根源问题。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坚持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堵塞管理漏洞,扎扎实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精准靶向发力、合力攻坚克难,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围绕巡视反馈的40个问题,研究制定了160项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各项整改措施推进均达时序进度,2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问题完成率达62.5%。已完成整改措施136项,整改措施完成率达85%

(一)关于“建筑业大而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任务分解清单,跟踪推动各地目标任务落细落实。二是强化引导和支持,推动建筑业企业向基础设施领域转型发展。三是加快“走出去”步伐,发挥厅驻外办事处作用,为江苏企业省外市场开拓做好服务保障。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空间,江苏建筑业企业入选ENR全球最大国际承包商250强数量位居各省份之首。四是会同省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智能建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对智能建造发展的政策支持。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培育,发布省级107个智能建造试点项目、34家试点企业、17家技术服务试点单位、25个应用场景目录。

(二)关于“建筑业企业转型难点、堵点问题未根本破解”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企业联系服务制度,对联系服务的建筑施工企业定期开展调研,了解掌握经营状况和困难问题。二是支持建筑业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建设。三是制定落户江苏优质企业资质支持方案,吸引一批具有交通、水利、电力等资质的优质龙头企业落户江苏。加大对企业资质升级引导和支持力度,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企业实力进一步增强。

(三)关于“海外建筑市场规模小层次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发挥江苏“交汇点”优势,举办江苏建设领域推介会,达成多项合作项目及意向协议。二是推动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建设合作,积极开拓建设领域在东南亚等地区的第三方市场。组织省内建筑业企业参加第七届进博会,多家省内建筑业企业与国外企业签订合作意向。三是对全省建筑业“走出去”情况进行摸底,了解重点国别、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等信息,为进一步推动“走出去”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四是举办外经研讨会,协调在苏央企与省内企业建立结对联合机制,携手开拓海外市场。

(四)关于“行业科技创新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产业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加快构建支持创新体制机制。鼓励企业牵头或联合申报科研项目,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彰显。二是建立由院士任首席科学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领军人才任委员的厅科技委组织架构。印发厅科技委工作规则,规范厅科技委的运行和管理。三是出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健全管理制度,细化管理要求;编制合同模板,明确各方权责利。印发《关于强化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研究进度管控工作的通知》,督促落实科技项目承担单位的主体责任和主管单位的监督责任。四是会同省有关部门举办建设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培训会,加快培育建设领域“专精特新”“独角兽”企业

(五)关于“行政审批服务便捷公开与市场主体需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实现行政审批系统对人员身份、社保、学历、注册、业绩等信息数据的关联比对,无需企业逐项填报。完善系统标注、数据统计、一键带入、数据比对等功能,简化简单信息变更等审批流程。二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企业资质相关政策,及时调整更新申报指南。梳理企业集中办理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编制不同类型资质常见问题解答并动态更新。组织编印企业资质申报指引手册,帮助企业多渠道了解申报标准、办理流程等信息。三是在资质变更和安许证等所有申报事项办件过程中,增加申报平台企业端办理进度提示功能模块,方便企业动态全流程掌握办理进度。四是建立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资质审批工作咨询服务矩阵工作机制,组织咨询人员业务培训,省、市两级对社会公布58部咨询电话,有效拓宽企业资质申报咨询通道。上线“智能客服”辅助咨询服务方式,着力提高企业咨询问题答复效率。

(六)关于“招投标市场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协同省有关部门制定《江苏省贯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持续完善招投标制度体系,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研究起草《江苏省房屋和市政工程领域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修订《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实施意见》,将涉及不良行为的信息应用到招投标工作中。二是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明确招标人可自主选择现场开标或“不见面”开标方式,保障招标人自主权。组织监管工作培训,督促招标人开展评标前准备工作。协同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完善交易系统,推动招标人评标前准备工作和评标报告审查工作的落实三是优化招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功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招投标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提升电子招投标效能。开展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学习、典型案例征集及学习等活动,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四是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内部程序规定(试行)》,完善行政执法平台功能,推动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制度。

(七)关于“一些地区第三方服务市场无序竞争,有的服务质量低劣”问题的整改情况。在消防审验方面一是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监督检查要求,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管理机制。制定《江苏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技术指南》,提升技术服务机构查验活动规范化水平。二是指导各地对《江苏省消防条例》施行以来的消防审验技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回头看”,组织开展“双随机”检查,对出具虚假报告(文件)和不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等行为依法查处。三是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建设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管理模块,实现技术服务活动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等功能全流程网上办理。在工程质量检测方面:一是出台《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检测行为,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体系。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申请工作指南》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工作手册》,为全省检测机构申请资质提供清晰路径,规范资质评审工作。二是针对恶意竞争、超低价中标影响检测工作质量的检测机构,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为重点监管企业。鼓励检测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对各类检测项目检测成本测算,公开检测市场价格等行业信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三是出台《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八严禁”》,对检测弄虚作假、违法转包、吃拿卡要等行为提出纪律要求。加大工程质量检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力度,动态核查检测机构资质条件。规范检测活动全过程管理,推行数字化监管,建立检测数据、报告及影像资料记录与留存制度,确保检测活动全程可追溯。

(八)关于“房地产资金监管缺位,一些问题楼盘按期交付难度大”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联合省有关部门指导各地严格执行国家三部委新政,修订完善本地监管政策,全省13个设区市均已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方式。二是按照国家部署,督促指导各地摸排存在交付风险的商品住宅项目,按照“一楼一策”方案有力有序推动保交房工作。三是指导各地持续优化住房和房地产政策,大力推进改善型住宅建设,创新推进房票安置、住房以旧换新工作,加力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青年人住房支持政策,推广政策性金融产品“青易贷”。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全覆盖。四是加密分析频次,研究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2024年三季度开始,我省房地产市场率先呈现止跌回稳态势,全省住宅成交连续三个季度实现正增长。

(九)关于“物业服务与群众期盼差距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物业管理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2024年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常态化部署督促,指导各地梳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编印9期工作动态供各地互学互鉴。二是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模式破解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难题,切实改善老旧小区管理现状。三是专门制定行动方案,促进全省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开展信用管理政策研究,召开全省物业管理工作座谈会,指导各地完善物业服务信用评价机制。

(十)关于“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城管开放日暨垃圾分类体验周”“百名讲师、千场宣讲”等系列宣传活动,各地招募培训分类志愿讲师860名,累计开展专项培训、讲座授课等活动1200余场,近10万名社区工作人员、分类督导员和物业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着力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垃圾分类知识和技能。二是会同省有关部门印发《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明确14项重点任务,切实提升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质效和群众认可度。三是研究制定《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环卫行业重点场所主要安全风险防控指引》,依托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搭建垃圾处理设施信息化监管应用场景,着力提高垃圾处理设施本质安全水平。四是研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管理细则》,进一步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修订完善《江苏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指南》,指导各地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务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十一)关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后续管理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地方自查和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已命名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回头看”全覆盖。聚焦建设后长效管护和可持续发展,总结形成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可推广经验清单,印发各地供学习借鉴。二是研究制定《关于切实做好省级特色田园乡村长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完善制度体系,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建立行之有效、可持续的长效管护机制。三是锚定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指导各地将基础条件好、工作主动性高、村集体收入能够支持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管护机制的村庄择优培育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四是将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动态管理融入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统筹推进,扎实做好产业发展、环境改善、文化保护、乡村治理等“后半篇文章”。以江苏省特色田园建设示范为抓手,着力推动县镇村特色产业共荣、特色生态共育、特色文化共兴、城乡风貌共塑、城乡社区共建、城乡网络共联,推进特色田园从“一域美”向“全域美”迈进,积极构建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共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十二)关于“城市体检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署,2024年已在全省13个设区市部署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基于各设区市城市体检成果,编制完成省级城市体检综合报告和城市体检工作报告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是研究制定《关于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工作的思路》,协同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工作,逐步健全完善工作体系。三是优化体检指标体系,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城市体检指标库,在全省设区市和县级市全面部署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完成编制《江苏省城市体检工作指引》,同步组织开展城市体检技术培训。

(十三)关于“城市更新顶层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城市生命线建设需进一步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会同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城新贷”财政贴息实施方案。二是积极指导推动各地围绕省级政策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三是印发两批《江苏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梳理总结了45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四是加快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省市数据对接,印发实施数据对接规范,指导城市加大数据汇聚治理力度。五是完善城市生命线系统功能,省级监管系统完成开发并上线试运行,13个市级监管系统均上线运行,40个县市全面开展前期工作,省市县三级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回流。六是加强省市协同联动处置,对极端天气下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等突发事件,通过省、市监测系统报警预警,提出应急处置建议,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支持。省级监管系统与全国城市排水防涝指挥平台实现对接。

(十四)关于“信息系统建设投入较大效益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厘清信息系统现状,摸排信息系统从立项到建设管理的全过程情况,加强分析研判。二是照厅“1+7”数字化总体框架,拟定信息系统整合计划,加快推进整合实施,全面强化数据汇聚治理和共享开放,实现业务协同和数据连通,提升数字化履职能力三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板块信息系统建设和整合,加强太湖污水信息系统和城市生命线安全监管系统数据资源统筹和地方数据汇聚。指导各地开展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和改造,加快推动停车电子支付功能在全省范围内全覆盖。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统筹管理和整合的审核把关,建立信息化资产动态更新机制,确保资产底数清、资产状态明。进一步完善厅信息化建设“建管用”全周期监管机制和全链条监督体系,做好沟通协调和进度把控,确保按期完成整合任务。

(十五)关于“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排查整治仍未见底”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联合省有关部门共同出台窗口期政策,加快推进增量问题管道的排查改造。剩余存量老旧管道改造和“带病运行”整治任务已纳入2025年省政府民生实事推进,预计年底前完成改造。纳入20222025年改造计划的存量管道更新改造于2024年底前已全部开工建设,预计20256月底前全部完成。二是推动各地深入开展燃气企业安全综合评价,综合运用评价结果,开展分级管理,加快清退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提升瓶装液化气企业市场规模化、规范化经营程度。三是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继续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2024年联合有关部门督促各地开展2轮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扫街”检查。充分发挥燃气安全专班作用,合力推进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持续保持隐患问题动态清零。四是开展多渠道宣传,加强燃气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用气意识,今年以来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省级通过电视换台、音量条和视频贴片等累计投放公益广告总曝光量超1.7亿次(累计30.48亿次)五是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印发《厅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部署“保安全、护稳定”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督促各地加强关键时间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十六)关于“既有建筑安全排查整治推进较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联合省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公共建筑隐患整治工作。截至2024年底,全省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建筑整治率达到100%二是督促相关地区加快整治进度。截至2024年底,全省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含公共建筑)、自建房(含经营性自建房)整治率均达到100%三是组织开展对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第三方技术巡查,查找工作薄弱环节,限期整改隐患问题,督促地方举一反三提高工作质量。四是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机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制定各有关部门、设区市政府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切实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

(十七)关于“建筑施工高空坠落等顽疾未有效根治”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房屋市政工程防高坠措施图集,制作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教育视频,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强化宣传落实。定期发布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报告,依法依规对各地上报违反危大工程管理规定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严格落实安全员登记变更、配备巡查记录仪和履职能力测试等要求,对履职不力的安全员实施强制变更措施。在施工临时用电方面编制《建筑电工安全操作手册》,在动火作业方面出台《江苏省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操作指南》,持续完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工作指南,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在全省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和鼓励使用冲孔钢板网,指导各地做好智能施工升降机使用管理,调整优化起重机械信息化管理流程。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智能化无人,推动人防、物防、技防、智防同时发力,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十八)关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会同省有关部门,协同推进高层建筑消防隐患“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工作,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治理任务落地落实。二是组织各地对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审验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对无法提供消防审验手续或者存在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的,实行清单化管理。三是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分类研究治理路径。四是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完善资金、人员、技术等保障措施,有序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治理,提升高层建筑消防本质安全水平。

(十九)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厅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若干举措》,着力锻造信念坚定、民主和谐、坚强有力、敢为善为、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过硬班子。二是按年度制定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研究解决党的建设重要问题。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纳入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推动严的基调一贯到底。召开全厅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25年度工作任务。三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作对照检查,相互开展批评;印发《关于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干预行政审批、重要资金分配和评比表彰情况记录备案机制,机关纪委每半年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厅党组汇报备案情况。五是梳理汇编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形成《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反腐倡廉警示录》。精选涵盖省厅、市县和行业条线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在厅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十)关于“重点廉政风险排查落实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排查工作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并逐条制定改进及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二是将廉政风险防控整改纳入党支部书记述职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跟进抓好防控措施落实,形成“查风险—建制度—严执行”闭环三是围绕举一反三以案促治,抓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整改落实,持续拓展以案促改成果成效。四是加强行政审批领域专项监督,制定《厅行政审批领域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建立并落实行政审批领域行风监督员制度,选派行风监督员,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二十一)关于“与服务管理对象‘亲而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厅排查权力事项风险点,建立风险防范责任清单,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持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权力事项运行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亲属回避制度,及时发现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二是强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印发倡议书,开展“好家风 好人生”清廉课堂,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和家属的思想共识,共同筑牢反腐倡廉家庭防线。组织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和家属专题开展家风教育。三是持续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对服务对象反馈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并体现到工作落实中。四是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推动办事指南应公开尽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完成省级、市级、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认领和办事指南编制等系列工作,推进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要素在全省范围内的统一。

(二十二)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监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全程跟进督导。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盯牢阶段性目标和整改时限,实时把控整改进程、整改效果和下一步的打算,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根据问题线索处置的需要,集中力量处置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认真贯彻零容忍要求,既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又聚焦重点问题、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强化办案引领,做到有案必查。与厅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关键岗位处以上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指出问题,传导压力,了解履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及巡视整改情况。督促厅党组厘清机关相关处室与直属事业单位、协会(学会)之间的职能关系。督促涉及到专家的职能处室结合专家来源、行业、层次等结构因素,建立专家库,完善专家管理办法,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严格落实回避、保密等制度。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为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完善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问题的反弹,对全厅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的决策、资金分配、项目(奖项、课题)评审等,多次在厅重要会议上强调,严格落实提前沟通机制要求。监督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须厅党组建立会议研究机制。围绕厅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分配使用问题,督促厅计财处出台相关文件。

(二十三)关于“机关纪委发现、处置问题能力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问题线索办理过程进行复盘分析,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二是完善工作流程,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并及时更新相关材料,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动态更新处置进展。三是建强纪检工作队伍,强化纪检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发现、处置问题能力。各党支部均已明确支部纪检委员或纪检员,制定纪检干部业务培训方案,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四是制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对行政审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及时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提升审批效能。用好《严重违纪违法非省管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忏悔书选编》《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反腐倡廉警示录》,引导广大党员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十四)关于“一些事业单位大量承接专项奖补资金项目配套的技术咨询等服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厅直属事业单位参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项资金奖补项目业务管理若干规定》,规范厅属单位承接相关业务,严格遵守招投标管理规定,对于承接咨询、评估业务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对相关直属事业单位开展承接业务合规性评估,督促规范履职、合规经营。严格规范招投标管理,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出台投标管理规定,明确了参与市场投标的具体内容和规定。多次组织开展招投标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参与招投标工作的合规意识和把控业务合规开展的能力。

(二十五)关于“一些事业单位违规直接转包项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查摆违规转包项目问题和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紧抓实对具体责任人的问责,持续推动厅直属事业单位承接项目规范化。二是指导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制定承担项目管理规定,禁止项目违规转包行为;修订发布技术服务采购管理规定,建立外包合同专人审核制度,禁止转包、主体工作外包等行为,加强外包项目事前审批管理和采购实施管理;修订发布技术质量管理办法,加强外包项目全流程管理。三是组织开展《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面向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住房制度研究》等重大课题项目研究,举办共享课堂,开展业务培训,持续提升直属事业单位核心竞争力。

(二十六)关于“出售‘两书’‘非两书’牟利,印刷业务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每年开展一次公开招标确定印刷业务合作单位,规避长期同一家单位合作容易滋生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风险。二是制定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明确重大事项决策权限和流程,优化内控防范廉政风险。三是优化调整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业务发展模式,拓展丰富多元发展路径,逐步实现向“服务型+研究型”转变。

(二十七)关于“专项资金分配使用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江苏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管理。二是优化调整资金支持方向,会同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城新贷”财政贴息实施方案,重点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建设。三是制定《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库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项目储备库建设、项目审查、失信惩戒、项目递补、项目实施管理、专家库管理等要求。四是全面排查特色风貌奖补项目,并进行绩效审计,持续加强专项资金的审核及监管。对其他有关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审计,并根据审计情况深入推进整改工作。

(二十八)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查处违规吃喝问题,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大吃大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宴请、以公务名义违规吃喝加重基层负担、借培训考察会议活动等之机违规吃喝、在隐蔽场所组织参加违规吃喝等问题自查自纠,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紧盯不放。二是严格执行处分决定执行公示、回访教育、情况报告和专项检查等制度,完善党纪处分事项工作程序。三是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将纪律教育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突出“入职、晋升、退休”节点警示教育。结合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围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对照检查。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加强以案促改工作。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二十九)关于“超范围发放津补贴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相关直属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做好直属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督促相关直属事业单位按要求制定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定和公示办法,确保制度制定和政策落地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三是严格按要求对直属事业单位年度绩效工资总量进行审核把关,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三十)关于“车辆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规范租车使用范围和高铁沿线地区用车审批管理。二是制定公务用车管理排查清单,在全厅开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三是持续强化公务用车全流程管理,确保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各项要求。

(三十一)关于“党组集中统一领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厅党组会“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抓好行业内的贯彻落实。二是及时修订《厅党组议事决策事项清单》,细化明确厅党组议事决策事项,持续规范厅党组会议运行以及议事决策、文件审批等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应上会尽上会。三是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厅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若干举措》,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工作报告制度,党组会听取厅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工作汇报;厅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听取分管处室、单位党建工作专题汇报。

(三十二)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订厅党组议事决策事项清单,对“三重一大”事项作进一步明确,为厅党组议事决策和处室、单位规范履行报审程序提供依据。二是落实厅党组会议题提报审批制度,认真把好上会议题预审关口,提高厅党组会议事决策严谨性、规范性。三是健全完善厅工作会议制度,明确厅各类重要会议议事内容和范围,进一步规范全厅工作运行。

(三十三)关于“部分事业单位职能设置滞后住建事业发展需求,部分事业单位‘散小弱’”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优化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强化公益性”部署要求,研判厅直属事业单位运行现状和承担机关行政职能工作情况,研究确定厅直属事业单位优化调整“三步走”总体思路。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关于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破立并举、先立后破,及时优化调整厅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节奏和时间表。

(三十四)关于“驻外办事机构职能弱化,人员轮换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稳妥推进厅直属事业单位重组整合,坚持稳中求进,适时分步优化职能和人员调配,更好服务全省工程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厅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健全完善干部轮换常态化机制。

(三十五)关于“协会成为照顾安排干部的机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若干规定(试行)》,从严审批干部社会组织兼职。二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兼职管理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干部在行业协会兼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三是研究推动社会组织优化整合,进一步优化职能、业务设置,减少厅管干部兼职。

(三十六)关于“一些重点行业协会作用发挥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工作的通知》,抓好党组织书记述职,推动各社团党组织负责人履职尽责,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由省建筑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工程建设科学技术线上公益讲座,组织参加工程建设十大新技术云上展播,引导从业人员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举办2024外经研讨会,帮助会员企业深入了解“走出去”发展政策及风险管控要点,学习典型企业“走出去”发展经验,实现合作共赢。三是指导省建筑行业协会优化内设机构、精简人员,根据新形势调整设立新的分会。

(三十七)关于“协会超标准收取会员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实施省建筑行业协会20202024年收支情况专项审计,全面摸清底数。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2019年以来厅属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接受外部审计以及实施的内部审计,对照审计报告中指出问题以及意见建议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厅直属单位和厅管社团填报2025年涉企收费事项,在厅网站上集中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三十八)关于“厅机关借用人员数量多、时间长”问题的整改情况。深化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对违规借调人员清理工作要求,全面严格规范借用人员监督管理。坚持“非必要不借用”,动态摸排梳理借用人员情况,督导已满借用期限且未再办理延期借用审核手续的、未履行借用审核手续的人员返回原单位原岗位。定期向借出单位反馈借用人员现实表现,有效强化“双向管理”。

(三十九)关于“个别党支部落实党建制度走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专题传达学习《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厅党组书记多次在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党支部开展专题党建调研,听取全体支部书记现场或书面述职,推支部书记明责、履责、尽责。制定印发2025年厅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年度党建重点任务进行统筹部署推进。直属机关党委定期召开厅党建工作推进会,举办厅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持做好厅领导参加党建工作月度纪实和党支部月度纪实,建立月度清单提醒制度,督促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机制,督促基层党组织及时完成换届选举。不定期查阅支部月度纪实和支部工作记录本,梳理分析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对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的支部及时提醒。三是推进党支部开展联学共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支部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政治理论联学、实践活动联办、党员队伍联建、中心工作联促、作风纪律联抓”,形成互学互鉴、比学赶超浓厚氛围。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争创省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等举办主题党日、集体学习活动

(四十)关于“党员发展缺少计划性”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定期梳理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充分了解发展意向、明确发展要求,确保按期完成党员发展计划。二是指导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7人以上的支部均按规定成立支委会,明确委员分工,实现纪检委员、纪检员全覆盖。三是积极吸收优秀年轻同志加入党组织,加强理论宣讲、典型宣传,通过青年学堂、年轻干部教育培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交流研讨会和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引导青年深化对党的认识。加强厅团组织建设,推动有条件成立团组织的直属单位成立团支部,更好发挥团组织推优入党作用。四是建立健全发展党员情况备案制度,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等环节明确标准要求,定期梳理汇总培养进度,加强全流程跟踪对接,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和严肃性。

三、坚持整改常态、拓展整改成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推动巡视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抓紧抓实,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十四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和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始终把巡视整改的履职担当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二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持续深入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长效整改工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改革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持续加强厅党组和厅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把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政治责任,有效贯通党组全面监督、纪检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业务监督、民主监督。全面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政策规定,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三是进一步狠抓整改跟踪落实。坚持“挂牌督战”“挂图作战”,紧盯整改进度和质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加大督办力度;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开展阶段性评估,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确保整改时限在一年整改期内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见底清零,需要长期坚持和逐步解决的整改任务有序推进、跟踪落实。

四是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成果。深化举一反三整改,加快推进建章立制,把阶段性措施固化为长期要求,持续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制度机制。强化内部协同整改,同题共答同一类型、同一根源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坚持上下贯通整改,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注重统筹兼顾整改,将巡视整改与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成绩,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51868823;邮政信箱: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建设大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电子邮箱:jsjstbgs@126.com

 

 

中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2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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