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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既有建筑幕墙隐患核实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9来源:福建省住建厅-通知公告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以询价方式确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既有建筑幕墙隐患核实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供应商报价。

  一、委托事项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

项目完成

时限要求

控制价

既有建筑幕墙隐患核实服务

一、手册使用情况调研。调研全省各地《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使用情况,收集、总结网格员在排查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二、收集典型隐患照片。结合2024年“回头看”和本年度幕墙隐患核实工作,收集各类建筑幕墙典型安全隐患图片。

三、进行既有建筑幕墙隐患核实。对各地已排查的既有建筑幕墙开展随机抽查,复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025年 11月底前完成

20万元

  二、承接主体确定方式

  采取综合评分方式,由磋商谈判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承接主体。报价代表人可于询价时间点到询价地点外等候询价结果。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具备幕墙性能评价能力;   

  2、报价人应具有包含建筑幕墙检测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报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4、报价人应具有幕墙安全检查/鉴定的案例经历。

  四、报价格式

  报价表

项目名称

承诺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限

   

报价(大写): 拾  万  仟  百  拾  元整  ¥:

  报价人(加盖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20   年  月   日

  五、报价人应提供的材料   

  1、报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拟承接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人员配备、服务质量承诺、完成时限等);   

  3、报价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提供幕墙安全检查/鉴定的案例证明材料。

  6、报价情况。

  注:报价人应提供的材料,详见《政府购买服务综合评分表》(附件)有关要求。

  六、对报价人提交材料的要求   

  1、报价人提供的材料,应于2025年5月28日17:30前将报价文件送到指定地点(省住建厅建设公寓三楼302室),逾期不予受理。   

  2、报价文件与相关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制作目录,一式两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装袋密封。   

  3、报价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5月30日,上午10:30   

  (二)地点:福建省住建厅建设公寓一层于山厅

  (三)联系电话:0591-8752578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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