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宁夏兴泰亨通劳务有限公司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条件限期整改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1来源:宁夏自治区住建厅-公示公告
根据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预警,宁夏兴泰亨通劳务有限公司等建筑施工企业(详见附件)安管人员“零”配备,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04〕148号)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市、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附件中相关企业立即核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并限期15日内整改完成,逾期未整改的,我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整改期间,我厅将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状态标记为“其他”状态,整改合格后,自动恢复为“有效”状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安管人员“零”配备建筑施工企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下载: 1.安管人员“零”配备建筑施工企业.xls
建筑业查询服务
  • 建筑业查询服务
  • 资质介绍
  • 行业资讯
  • 企业介绍
  • 行业知识
  • 奖项介绍
在线咨询 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