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相关规定,我厅组织完成了2025年度第三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和绿色生态城区项目的审查工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日期截止到2025年11月1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向我厅科技设计处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邮政编码:310000,邮箱:zjsjstkjsj@126.com。
附件:1.2025年度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第三批)
2.2025年度绿色生态城区项目(第三批)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