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关于征集陕西省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专家的通知》(陕建科发〔2025〕5号)有关要求,经公开征集、审核并公示,最终确定陕西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入库专家135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为加强和规范专家管理,促进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对专家履行职责基本要求明确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是受行业主管部门聘请参与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研究、标准规范制定、项目评审、技术论证等活动。
二、专家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强化自我学习和行为自律,认真履行专家工作职责,恪守职业道德,起到示范作用。专家应按要求参加省厅组织的相关工作、培训和活动,因故无法参加的,应当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入库专家不得以省住建厅专家身份对外宣传或招揽业务,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参与活动的相关意见和言论。
三、专家受聘参与工作,应坚持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原则,执行相关回避和保密规定,对自己的行为和意见承担责任。对无正当理由不配合、不服从有关工作安排或收取项目参建单位、咨询单位任何财物的专家,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应立即将其违规行为上报省住建厅。一经查实,省厅将立即予以清退并向社会公布;如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专家所在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专家日常管理,对学术不端、违法违纪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送我厅,如因单位审核不实、通报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通报。
专家任期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日。
联系电话: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029-63915778
电子邮箱:kjc5776@163.com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