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贵州省黎平至靖州(黔湘界)高速公路LJTJ-2标段
项目类型
施工
工程编号
工程建设模式
PPP
工程类型
其他
项目归属
贵州/黔东南/黎平
工程状态
完工已验收
建设单位
贵州岳阳路桥黎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主管部门
贵州/黔东南/黔东南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周天璧
任职时间
2017-08-01 - 2020-02-29
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
陈三生
任职时间
2017-08-01 - 2021-03-21
工程等级
工程等别
工程级别
工程规模
合同金额(万元)
55002.025200000004
结算金额(万元)
60732.5895
合同签订日期
2017-12-20
合同期限
2017-08-01 - 2020-08-01
实际工期
2017-08-01 - 2020-08-01共1095天
工程关键指标
贵州省黎平至靖州(黔湘界)高速公路LJTJ-2合同段,主线起讫桩号为YK11+498-YK16+249.376,全长4.738km,高屯互通P线起讫桩号为PK0+000⁻PK0+396,全长0.396km,总长5.134km,技术标准:高原卡斯特地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包含合同内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通涵工程、防护及排水工程、路面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主要工程数量:路基工程:挖土石方42.2万m3,填方62.52万m3,部分路段软基处理(21.18万m3);桥梁工程(按双幅计):大桥606.26m/2座,其中苗田大桥(ZK13+945),全长104.6m,上部构造为预制安装40m预应力砼连续T梁桥,下部构造为U型台柱式墩配桩基础;宁溪大桥(ZK15+080,跨宁溪河),全长501.66m,上部构造布置为预制安装30m预应力砼连续T梁桥,桥跨布置为6×30m+2×40m+8×30m,下部构造为柱式墩台配桩基础;隧道工程:主线隧道共7822m(单洞累计),其中:江草坝隧道为分离式隧道,左洞长2190m,右洞长2152m;枫木冲1#隧道为分离式隧道,左洞长552m,右洞长594m;枫木冲2#隧道为小净距隧道,左洞长120m,右洞长120m;界牌隧道为分离式隧道,左洞长1079m,右洞长1015m;通涵工程:涵洞314.35m/11道;防护及排水工程:排水工程20616m3,防护工程50447m3;路面工程:沙砾垫层3497m2、水泥稳定土基层3497m2、沥青面层3497m2;交通工程(造价约2102万元):预制安装混凝土防撞护栏1250m,460m3、安装主动防护网655m2、被动防护网721m2,安装活动钢护栏、标志、标牌、标线、隔离栅等;绿化工程(造价1229万元):沿线种植草皮、灌木、乔木等。
合同主要内容
贵州省黎平至靖州(黔湘界)高速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已完成,岳阳市公路桥梁基建总公司、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中标。岳阳市公路桥梁基建总公司作为社会出资方且具备有效的施工资质,根据贵州省黎平至靖州(黔湘界)高速公路PPP项目投资协议、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PPP项目建设管理手册、贵州岳阳路桥黎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贵州岳阳路桥黎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贵州省黎平至靖州(黔湘界)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项目名称),已接受岳阳市公路桥梁基建总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第LJTJ-2标段公路工程进行施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LJTJ-2标段由YK11+498.000至YK16+249.376,长约4.738km,公路等级为工级,设计时速为8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有分离式立交1处;特大桥0座,计长0m;大中桥2座,计长301.5m;隧道4座,计长3037.1m以及其他构筑物工程等。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3)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 (5)项目专用技术规范;见贵州省黎平至靖州(黔湘界)高速公路PPP项目社 会资本招标文件 (6)通用技术规范;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 (10)承包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 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伍亿伍仟零伍万零贰佰伍拾贰元整(¥ 550050252元)。 5.承包人项目经理:周天璧。承包人项目总工:陈三生。 6.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不小于90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095日历天。 10.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在线咨询 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