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组织公司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预防事故的措施,汇总、审查安全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3.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对制度、规程的贯彻进行监督检查。
5.与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
6.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协助各级领导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7.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合理发放防护用品,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
10.对违反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有权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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