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影响路基稳定的地下水,应予以截断、疏干、降低水位,并引排到路基范围以外,防止漫流、聚积和下渗。
2.路基施工中应核对全线排水系统,全线的沟渠、管道、桥涵应构成完整的防排水体系。
3.路基施工中,具备条件的地段应按设计先做好防排水工程以及施工场地附近的临时防排水设施,然后再做主体工程。不具备条件的地段应先做好临时防排水设施,正式防排水工程可与路基同步施工,并随路基施工逐步成型。
4.在路基施工期,不得任意破坏地表植被或堵塞水的通路,各类防排水设施应及时维修和清理,保持排水畅通、有效。
5.泄水孔的位置、布置形式、孔径尺寸及泄水孔背反滤层的材料、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排水畅通。砌体及反滤层(或垫层)的材料、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