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性不容忽视,亟待加快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本文以松辽委为例,在分析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现状和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从完善应对工作机制、建立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应急监测能力、推进信息决策支持能力建设、加强应急保障水平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做好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工作的建议措施。
突发水污染事件具有极大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其危害和影响程度大,社会舆论关注度高[1],若处理不当,可能危及供水安全,引发重大社会问题[2]。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性不容忽视[3,4]。我国七大流域管理机构高度重视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工作,以松辽委为例,近年来着力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在制度机制、风险防控、应急监测、信息决策支持、应急保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急需进一步提升能力,补齐短板,为科学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提供支撑。
1松辽委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现状
1.1应急制度和机制建设
近年来,《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继修订实施,为适应新时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形势,与国家及有关部门最新政策法规要求保持一致,松辽委及时修订出台了《松辽委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松辽委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处置程序等内容,为有效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提供了制度依据。依托松辽水系保护领导小组平台,松辽委与流域各省区水利、环保部门及嫩江、牡丹江、辉发河、饮马河四个重要支流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保持了密切沟通联系,初步建立了突发水污染事件信息通报机制。
1.2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开展污染风险识别,松辽委以流域内48个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及部分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为重点,组织开展潜在风险源调查工作,建立涉水潜在风险源信息库,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完善应急值守制度,按照水利部要求严格执行突发水污染事件季报制度和重大节假日期间日报告制度;安排专人定期搜集网络上突发水污染事件信息,加强舆情监控,做好日常值守;在汛期等突发水污染事件高发时段,组织开展应急值班,确保及时获取突发水污染事件相关信息。
1.3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松辽委加快推进建设以1个流域中心为核心,以3个分中心、10个自动监测站、12个共建共管实验室为支撑的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站的预警作用,以流域中心为主力实施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以分中心和共建共管实验室为补充,扩大应急监测力量的投放范围,提高应急监测时效。
1.4应急决策支持能力建设
依托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建成松辽委水资源应急管理系统,二期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水资源保护综合信息展示系统基本建成,水污染应急移动应用APP有关功能正在测试中。着力提升研判分析能力,在应急演练过程中与中国水科院合作,采用数值预测模型对污染团行进和水质情况进行预测分析。
1.5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松辽委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针对流域内主要跨界大江大河,拟定不同情况下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实战化检验应急队伍快速响应能力;强化人员培训,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对松辽委相关部门、单位及流域内各省区水利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授课。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做好应急监测车辆和仪器的日常维护,配备无人机、全自动采样船等先进设备,确保应急装备满足应急工作的需要。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应急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未明确流域管理机构在流域性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工作中的职责定位,流域机构与各地环保、水利部门的应急协作工作机制尚不完善,在应急资源共享、应急监测联动等方面缺乏有效的协作机制。
2.2风险防控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尚未在全流域范围内系统排查涉水潜在风险源,数据信息库不健全,风险源分布和风险等级划分尚不明确。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一些新变化,涉水风险企业变化较大,动态监控难度较大。突发水污染事件舆情监控手段落后,仍以人工搜索为主。
2.3应急监测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受限于流域面积大、路途远,应急监测人员需要花费较长时间才能抵达现场开展工作,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尚在完善过程中,流域分中心和共建共管实验室还不能有效参与应急监测。当前突发水污染事件污染因子趋于复杂,针对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特殊污染物的应急监测能力有待加强。
2.4信息决策支持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新开发的应急系统尚未正式投入使用,原系统中一些基础数据更新不及时,部分近年新增的取水口、入河排污口等基础信息尚未录入;污染团行进及水质预测模型有待进一步完善,预测时效性和可视化水平仍需加强。
2.5应急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工作资金渠道尚不畅通,缺乏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应急工作中的设备购置维护、人员培训、差旅食宿等费用。无人机、全自动采样船等先进设备和操作人员数量较少,还不能满足高强度条件下的应急工作需求。
3做好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工作的建议
3.1不断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行业间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监测资源和信息共享,有效提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国家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的职责调整和新要求,明确流域机构的应急工作职责,及时修订应急预案,确保与国家和地方预案体系相衔接。
3.2建立完善流域风险防控体系
组织开展全流域涉水潜在风险源调查工作,建立风险源信息数据库,绘制风险源分布图,划分风险等级,确定防控重点,制定应对策略,定期对风险源数据信息进行复核,实行动态化监控,形成流域风险防控体系。
3.3持续提升应急监测能力[5]
加快推进流域水环境监测分中心建设,做好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加强对共建共管实验室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充分整合现有监测资源,强化应急监测力量的投放能力,提高应急监测效率。
3.4稳步推进信息决策支撑能力建设
根据水利部及流域机构信息化建设总体安排,不断完善应急管理系统及突发水污染应急移动应用APP,保障现场采集影像资料传输的稳定性,逐步实现异地实时视频会商。定期更新应急管理系统基础数据,完善水量水质预测分析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