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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延续注册规定

发布时间:2018-08-30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延续注册规定是需要了解的,了解延续的规定才能更好的规划自己的未来,每个细节都很关键。鲁班乐标小编就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延续注册规定为大家介绍一下。

延续注册条件: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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