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路堤应分层填筑压实,用透水性不良的土填筑路堤时,应控制含水量在最佳压实含水量±2%之内,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及超宽值分层填基分层填筑的最大松铺厚度不得超过30cm,填至路床顶面最后王层,最小压实厚度不应小于8cm.
(2)填筑路堤宜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法施工,即按断面全宽分成水平层次逐层向上填筑,如原地面不平,应由最低处分层填筑,每填一层需经过检测压实度、路基宽度、复核中线合格后方可填筑上一层。
(3)原地面纵坡大于12%的段,可采用纵向分层法施工,沿纵坡分层,逐层检验密实度;地面横坡陡于1:5时,原地面应挖成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1m),填筑从最低一层台阶填起,并分层压实。所有台阶填完后,可按一般填土进行,若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两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则先填地段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
(4)不同土质混合填筑路堤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不同性质的土应分别填筑,不得混填,每种填料层累计总厚度不得小于0.5米;
b.透水性较小的土填筑在路堤下层时应作成4%的驭向横坡,且不应填筑在透水性较好的土所填筑路堤的边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