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常管理
(1)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定,执行岗位责任制。
(2)严禁烟火。禁止在氢气生产各部位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如必须存放使用时,应经安全、保卫部门和有关领导同意,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在使用后及时清理剩余的部分。除充装台外,其他部位不得存放压缩气体钢瓶。
(3)定期对氢气操作车问空气中的含氢量进行检测,不得超过0.1%。
(4)在氢气生产系统工作的人员,不可穿化纤衣服,不准穿与地面摩擦会产生火星的鞋进人车间。
(5)氢气生产各部位使用的工具应一律采用铜、铝合金等有色金属制作。
2.设备检修
(1)非动火检修时,应根据修理内容,部分或全部停止设备运行。拆开与其他设备连接的管道时,应先加好盲板或关紧连接阀门,将氢气放空,并用氮气置换,经检测含氢量(包括厂房内空气中的含氢量)在0.5%以下,方能开始拆卸。电解槽的检修,应在切断电源、槽体上的电荷确已消除后,方可进行。
(2)需要动火检修时,应尽可能将需修理的部分移到厂房外安全地点进行,如必须在现场动火作业,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