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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档案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4-24
广东省档案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本省实际而制定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广东省档案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省、市、县(本规定中的市,指地级以上的市,县包含县级市和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对本地区的档案事业依法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省、市、县设置综合档案馆,永久保管本行政区域内需要进馆保存的各种门类的档案。综合档案馆的设置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省、市、县根据需要可设置专门档案馆,永久保管一定专业的档案。专门档案馆的设置经其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省、市、县在鉴定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验收重点建设工程时,必须由项目的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项目档案进行鉴定、验收。国家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属国家所有的其他单位的档案归国家所有。非国家所有的单位的档案归该单位所有。合资、合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转制后档案所有权归属的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档案馆收集档案的范围,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专门档案馆收集档案的范围,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部门档案馆收集档案的范围,由其主管部门制定。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收集档案的范围,由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更多关于“广东省档案管理规定”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可以登入中国鲁班乐标鲁班乐标进行查询。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号。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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